成功置業做業主當然是件開心事,不過入伙後遇著無品鄰居就當災了!近日有馬鞍山迎海的住戶於連登討論區以題為「樓上成日扔嘢落嚟可以點做?」發文指,有上層有鄰居經常亂拋垃圾,並上載多張照片,見到有口罩、西柚、煙頭、飯粒,甚至M巾等。
帖文引來網民熱議,有網民建議向管理處投訴,惟樓主表示管理處只會勸諭,意指成效不大。亦有網民分享相似經歷,「雪條棍、糖紙、咖哩都有,我之前試過樓上倒腐蝕性液體,露台啲漆都起埋……」
高空擲物可罰款1萬監禁6個月
高空擲物屬嚴重罪行,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B條,如有人自建築物掉下任何東西,以致對在公眾地方之內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險或損傷者,則掉下該東西的人,即屬犯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若事件涉及更嚴重的罪行如投擲腐蝕性液體或誤殺等,警方可引用其他條例作出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