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旺角朗豪坊一間店舖內展示了一隻標價逾5萬元、高1.8米的巨型黃金天線得得B,惟有小朋友用背脊挨向這個巨型公仔,公仔隨即倒地跌至粉碎,事後父母向商家賠償3萬多元。小朋友的父親受訪稱當時見到兒子「嚇到呆晒」,為求盡快離開店舖,於是與太太決定賠錢,但看到事發片段後,認為受到店員誤導,令夫婦誤會是兒子踢跌公仔,質疑賠償是否恰當。
難鬧上法庭?
事件引來極大迴響,有傳媒向大律師陸偉雄了解,他稱若涉事小朋友年齡10歲以下,則毋須承擔刑事或民事責任,商店亦不應向小朋友及其父母索償。曾為執業大律師的林作亦在網上就此事作出評論︰「咁講啦,兩邊都有得打。如果我係大律師我會好想打呢隻case。父母有冇責任、小孩子自己有冇錯、個擺設本身擺位係咪有問題,全部有得兩邊打。可惜嘅係,件嘢值嗰5皮,連court都上唔到,去小額錢債玩都廢事。香港就係咁,資本主義社會,冇過50萬我都覺得唔好搞上庭俾律師賺。」
林作︰用拖字訣
其後林作稱收到有家長向他查詢小孩撞倒擺設是否需要賠錢,他認為家長可以即場拒絕賠償,他說︰「陸偉雄話小孩及家長都沒有法律責任,但我恐怕在現場的家長,即使本身是律師都未必熟悉涉及小孩的法律。但法律從來不僅僅是知識。做過大律師的人就知道,更加是法律上和法律外的策略。如果用拖字訣,就等佢吿去小額錢債,可能已經會因為廢事煩而不了了之。而且,之後得知更好的法律意見後,更是可能在小額錢債上完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