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藝人炎亞綸今年6月被網紅耀樂指控性侵、被偷拍裸照兼散布性愛影片。經警方調查後,性侵控罪因證據不足,炎亞綸不被起訴。但他偷拍時耀樂未滿18歲,同時將短片傳給網友,根據台灣「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拍攝、意圖散布,持有未成年性愛片,炎亞綸被控兩項罪名,案件今早在士林法院開審,炎亞綸與耀樂今早在不同時間出庭,兩人未有碰面。
否認千萬和解
據台媒報道,炎亞綸事前開出1,200萬元新台幣(約300萬港元)和解金,希望平息事件。第一審完結後,炎亞綸步出法院表示,心情相當平靜,有關和解金一事,他表示會用最大努力和誠意達到和解。對於傳出的和解金額,炎亞綸的經理人則指:「案件進行中不便透露。」至於耀樂就否認1,200萬元新台幣和解金額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