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栢芝的前經理人余毓興,早前推出新歌《以犬之名》,疑影射栢芝,栢芝早前透過工作室發聲明,之後余毓興於社交平台還擊,直斥她講大話,同日栢芝入稟高等法院,指余毓興新歌及一系列相關報道內容誹謗,要求法庭下令移除不實言論,禁止《以犬之名》再發佈,並追討賠償及要求書面道歉。
張栢芝入稟狀稱,余毓興在互聯網上惡意散播歌曲《以犬之名》,還有明知內容不實而惡意中傷她,逼使她以不合理條款和解,引人注目來自娛,並宣傳自己娛樂事業以獲益。她要求法庭下令移除余毓興在社交媒體上不實的言論,禁止再行發布,又向余毓興追討賠償,並要求對方書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