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子佼抵庭,有群眾舉牌「重懲變態」。
台灣藝人黃子佼被控2014年加入色情站成為會員,不斷購買少女色情片,遭台北檢察局以《兒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等罪起訴。之後,台北地方法院裁定他持有2,259名少女色情片檔案,受害人多47人,判處他入獄8個月,罰款10萬新台幣。
黃子佼代表律師上訴,高等法院今日首度二審開庭,但不公開審理。據聞黃子佼承認持有7名少女色情片,但控方追加起訴40多名受害人,暫未知是否全部成年人,法院擇日再開庭。

傳媒發現黃子佼先後7次出庭也穿同一服飾。

向公眾90度鞠躬,外界料他此舉認低威鋪路復出幕前。
2,000萬和解
台媒指,黃子佼與至少1名受害少女和解,傳聞和解金高達117萬港元。言而,今日有受害少女的代表律師提出黃子佼拿出2,000萬新台幣成立基金,幫助遭性侵少女,據聞他初步應承。
黃子佼離開法庭被記者追問:「是否認罪」、「會否復出」等,他微微點頭似有暗示,最後向公眾作90度鞠躬後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