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屆香港電影金像獎圓滿結束,《給十九歲的我》獲頒最佳電影,令此片再度惹來爭議。金像獎董事局主席爾冬陞被問到對此片獲獎有何看法時,他稱大會沒有任何看法,金像獎董事局只是為業界服務,只要在香港拍出來的電影,符合規定便會入圍及角逐,至於如何發行、內容是甚麼,董事局從不過問。他稱金像獎是一個業界獎項,認為每年都會有八成人士不開心,因此有提名的人應盡情開心,沒有人知道結果是甚麼。
版權方有意提供部份片段
爾冬陞稱在網上看了不少評語,指香港電影金像獎是小圈子選舉,他認為金像獎是一個工業獎,由二千人投票選出來,是不是小圈子則視乎大家如何界定。他坦言《給十九歲的我》引來的爭議,令董事局花了很長時間去探討,直言版權方其實是願意給予部份片段供大會頒獎之用,可惜已過了審批時間,加上校方是堅決反對影片入圍,因此決定維持不播出任何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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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是投票人的意願
爾冬陞再次強調,《給十九歲的我》在符合規定並已獲多人投票的情況下入圍,董事局最後決定不取消資格,認為到第二輪投票時,獲投票權的人都有智慧去處理。他稱會章表示董事局有權行使取消入圍及比賽的權力,但14位成員一致認為不應行使權力取消影片入圍。他稱事件非常複雜,由第一日已知事件無論如何都不會有一個解決方法令大家認同,所以出來的結果是證實了投票人的意願。問到他的看法,他表示沒有甚麼看法,因為結果是沒有任何人可以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