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今日就ADOR CEO閔熙珍提出的要求,禁止HYBE行使表決權的申請,作出予以接受的裁定。即HYBE不能就解僱閔熙珍的ADOR大會上行使決策權,她將繼續擔任ADOR CEO。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訴訟庭,今日下午就閔熙珍要求透過法律,阻止HYBE對其罷免行使表決權提出的申請,作出決定。法院表示,僅憑HYBE提交資料和主張,難以構成罷免閔熙珍。法院同時認為,閔熙珍的確研究將ADOR從HYBE分離的方法,此舉可被視為「背叛」,但無法將其視為「瀆職」行為。
HYBE以閔熙珍試圖從HYBE奪取ADOR經營權為由,籌備明天舉行撤換閔熙珍等ADOR董事大會。按照母公司HYBE的要求,ADOR將於明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就罷免閔熙珍議案進行表決。閔熙珍本月7日向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交申請,要求禁止HYBE就對她撤職議案行使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