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7名警員被指在金鐘添馬公園襲擊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兩名警員早前上訴得直而獲撤銷定罪及刑期,其餘5名警員定罪上訴被駁回,分別獲酌情減刑至15個月至18個月不等。5名警員其後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今日拒絕批出有關上訴的證明書,但5人仍可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
上訴的5名警員分別是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
判詞指出,申請人關注案件呈堂影片的真實性,但法庭認為有關論點並不涉及法律觀點,反而在於投訴法庭,指出被告的律師團隊在原審時並無申請原本的影片,亦無反對使用由公開渠道所取得的資料,認為這是他們的原審策略,因此裁定申請人今次上訴的理據無效。
申請人的代表律師透露,5名涉案警員已直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