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爆發79天佔領行動的「佔中九子案」將於今日宣判,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串謀犯公眾妨擾罪成。邵家臻、戴耀廷、陳健民、 陳淑莊、張秀賢及鍾耀華,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陳淑莊、邵家臻、張秀賢、鍾耀華等人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黃浩銘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成;李永達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罪成。各人暫時獲准保釋,押後至下午2時半求情。
法庭頒下判詞指,審訊期間曾被質疑為何以「公眾妨擾」檢控而不用「非法集結」,法官指,只要證明到罪行是嚴重,並沒有問題;對於曾有擔心以「串謀作出公眾妨擾」檢控將此壓制公民抗命及踐踏自由,法官認為不會有此影響;判詞又提到,戴耀廷、陳健民、朱耀明於2013年有和平協議,要推動「讓愛與和平佔領中環」運動,但不認同當時規模觸犯「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直至之後發生人大釋法、學生示威等事件,3人於2014年9月正式提出日子啟動「佔領中環」,雖然最終不是於遮打道發生,但認為當時已構成「串謀作出公眾妨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