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公布第二期「保就業」計劃細節,僱主可重新選擇去年12月至今年3月的其中一個月作為「指定月份」,補貼額為指定月份實際工資的50%,每名員工最高補貼額為每月9,000元。
職工盟主席吳敏兒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大量僱員在第一期「保就業」計劃下被迫放無薪假,有飲食業從業員正常上班但薪金減半,有酒店業僱主獲補貼後仍裁員及要員工無薪假,甚至預支員工未來數年的有薪年假,她認為應堵塞計劃以往的漏洞,否則只會令僱主雙重得益,僱員雙重損失。
吳敏兒指,「保就業」計劃只是要求不可裁員,但容許僱主要求員工放無薪假及減薪的情況,所以政府公布的投訴個案少。她指,職工盟早前求助個案顯示有八成涉及被放無薪假及遭減薪,認為出現有關情況應當作違規,亦要限制僱主在指定時間內向僱員發放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