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L兼電視節目主持人「玻璃朱」朱庭萱,年初凌晨在灣仔駕車時,涉嫌撞傷一名過馬路的菲律賓男子,她早前承認各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在酒精濃度可能超標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罪,今(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及罰款2,000元,另須停牌24個月。
曾有三次類似定罪紀錄
被告朱庭萱(47歲)被控於今年1月28日凌晨約1時,在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違例左轉,撞倒一名男子,致他右腰泛紅。她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於檢查呼氣測試顯示,其在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而被警員要求提供2份呼氣樣本,以供認可呼氣分析儀器加以分析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該等樣本。
早前,控方亦指被告已有3次相類似定罪紀錄,包括兩次不小心駕駛及一次酒後駕駛的定罪紀錄。惟辯方早前求情時稱,朱庭萱與友人是在敘舊時,因盛情難卻,被迫喝了3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