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中五男生周二(1日)在荃灣被警方以實彈槍傷,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指,警員被襲擊迫於無奈下決定開槍使用實彈,做法合法合理。曾任監警會成員的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批評盧偉聰,在未有完成調查和未有足夠資料前,已高調將事件定調是合法合理,令人難以相信警方日後的調查能公正處理調查。
張達明指,香港法例賦予警察可使用合理武力,大前提是合理武力有客觀標準,不是警員可以憑主觀標準,決定使用致命武力。他強調,不是指優秀的警隊從不犯錯或從不能質疑,只是自6月以來,凡遇到任何質疑,警方高層均反駁說法,強調無問題,從不承認有過錯。他重申,執法部門不受法律制約,對法治的損害是無法補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