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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修訂《逃犯修例》觸發連串大規模遊行及衝突,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最新指草案已「壽終正寢」,但一直不提「撤回」二字。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在一個電台目中表示,香港目前情況前所未有,不少市民要求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可惜林鄭月娥及政府錯過多次與市民和解的機會,政府應按法治精神,向立法會正式通知撤回法案,並非以「壽終正寢」的說法來處理。
王永平指,在2003年時,特區政府是撤回《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他質疑林鄭月娥克服不到心理障礙。倘若如此,王永平認為可以由其他司局長說出「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