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洲有男子一度阻礙消防車出入,更與一名消防員互相對罵,及後消防車駛走,男子曾拍打車輛。(Threads)
【1月17日更新】警方周四(15日)接獲消防處報案,指其人員周二(13日)下午於長洲協助一名病者送至停泊於長洲直升機停機坪的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上,一名男子於該直升機坪附近停留,未有理會消防人員多次基於安全理由及阻礙病者運送的勸喻遠離該直升機坪。其後該名男子於消防車輛離開直升機坪時,尾隨並以手拍打消防車車身。
經深入調查後,警方於周五(16日)拘捕該名48歲本地男子,涉嫌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及刑事毀壞,並檢獲被捕人懷疑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捕男子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水警總區重案組繼續跟進。
警方對任何干擾緊急救援及公共安全行動的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警方重申,緊急服務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往往身處高風險及時間緊迫的環境,任何阻撓、滋擾或暴力行為,不但可能延誤救援、危及生命,亦屬嚴重刑事罪行,警方必定嚴正執法,絕不容忍。
社交平台早前流傳影片,長洲一名男子在道路與一位下車的消防員互相對罵,及後消防車駛走,男子曾拍打車輛。消防處早前回應《am730》查詢指,消防處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處方於周二(13日)下午2時47分接獲一宗救護服務的召喚,派出一輛消防車輛約於10分鐘後抵達長洲醫院將一名傷病者送至停泊於長洲直升機停機坪的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上。
數名市民於近停機坪位置圍觀拍攝 可能阻礙救援
當直升機準備起飛時,數名市民於非常接近停機坪的位置圍觀拍攝。為避免起飛時產生的氣流對市民造成危險,政府飛行服務隊及消防人員立即勸喻市民遠離停機坪,解釋氣流可能對他們造成危險。消防車輛在回局途中遇見較早前於直升機坪圍觀及拍照的市民,人員再次向其解釋氣流可能對圍觀者造成危險,以及可能對救援服務構成阻礙。
男子拍打消防車
社交平台Threads有網民周二(13日)上傳兩條影片,稱於長洲東灣泳灘拍攝,發帖者稱涉事男子斥責消防「砵人粗魯」。影片可見,一輛消防後勤支援車正亮起警號及閃燈於海岸邊準備執行任務,惟被一名孭背囊的男子擋住去路,一名消防於前座左方下車與其高聲罵戰,旁邊有數人圍觀。男子高呼「50米喎」,消防員回答「邊度50米啊,你自己度下」,之後男子更稱「咪度下囉」!消防員及後斥責「我唔同你講,你離晒大譜,就係你呢啲人搞到香港咁樣」,男子反擊「你呀」,消防動怒稱「係呀我呀,我幾廿年呀我同你講,離晒大譜」;男子則回應「你亂講嘢呀...有嘢就講,冇嘢就躝!」,之後消防員上車手指指稱「會有報應㗎我同你講」,隨後另一消防開車駛走,男子拍打車輛稱「你咪有,戇居,驚你呀」,影片隨之結束。另一影片可見消防車前往直升機停機坪,當時已有政府飛行服務隊直升機在場。
網民斥阻消防執勤涉違法
帖文引發網民熱議,有人留言炮轟男子行為,「真係未見過人同消防嘈,奇聞」、「阻住消防執勤真係把炮」、「阻礙消防同救護執行職務係犯法,我以為係常識」、「拍打政府車輛告佢毁壞政府物件」、「可以告刑事毀壞啦」、「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離島著得警號當然有大事趕住去,有點常識都應該知咩事點做」。
根據《消防條例》(第95章),任何人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抗拒、阻撓或阻延消防處人員履行職責,即屬犯罪,可處$10,000罰款及監禁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