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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2026-Feb-05 17:18
更新:2026-Feb-05 17:18

申訴專員公署指醫委會對處理投訴監察存系統性不足 建議提高投訴個案處理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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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專員公署指醫委會對處理投訴監察存系統性不足,建議提高投訴個案處理透明度。(周令知攝)

申訴專員公署指醫委會對處理投訴監察存系統性不足,建議提高投訴個案處理透明度。(周令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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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內地父母2009年來港產子,兒子疑因出生時受感染患腦膜炎致腦癱及四肢殘障,父母向醫委會投訴涉事醫生,研訊延誤15年後至去年展開,卻因秘書處無法交代延誤原因而被終止。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5日)宣布,申訴專員公署完成衛生署轄下香港醫務委員會秘書處就處理投訴提供的支援和成效,以及衞生署的相關監管的主動調查行動,同時向政府提出共21項改善建議,已全數獲當局接納。

陳積志表示,公署留意到多宗醫療投訴個案的處理時間均接近甚至超過十年,對醫委會及秘書處處理投訴的機制及程序有否失當引起公眾關注,故此向衛生署展開主動調查行動。 陳積志稱,公署在調查過程中,同時發現醫委會對處理投訴的監察機制在管理和運作上有不少系統性問題及不足之處。包括醫委會與秘書處權責透明度不足;延誤處理個案及積壓問題嚴重;投訴機制未得社會觀感認可及對個案進度的監督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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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申訴專員簡婷芝表示,註冊醫生專業行為失當的投訴處理事宜本屬醫委會的法定職權,而秘書處的聽命於醫委會,惟政府對醫療業應有整體監督角色,亦有責任確立醫委會的權責。衛生署應明確設立審核秘書處職員表現的溝通機制、訂立客觀標準作職員評核基礎。

申訴專員陳積志。(周令知攝) 助理申訴專員簡婷芝。(周令知攝)

就投訴個案處理時間方面,政府於2018年修訂《醫生註冊條例》,醫委會每年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數量已有明顯增加,研訊時間亦有縮減。惟各項統計數字依然反映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進度仍然過於緩慢,個案長期積壓的情況持續。如在2020年至2025年期間,醫委會超過七成半個案在五年內完成,惟有少數個案需時甚長,有11宗個案(4%)需10至15年才完成處理;且有個別個案在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的處理時間竟為102.1個月(即約8年半),當中涉及空窗期等。公署稱,截至2025年12月,醫委會共有895宗未完成處理的投訴個案,大部分由接獲起計在兩年以下,有755宗(84%);惟少數個案處理時間極長,有個案在接獲後七年仍處於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可反晚延誤處理個案及個案積壓問題依然嚴重,促醫委會作出改善;因理解調查過程應保證程序公義,需要足夠時間搜集證據,建議減化重複程序,如善用死因研訊所得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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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公署亦發現投訴機制未得社會觀感認可,及對個案進度的監督存疑。公署稱,調查數據顯示過去數年每年醫委會收到投訴個案數目約為500至700宗,研訊則只有約30至50宗。在2023年約四成個案因投訴人不願作出法定聲明以支持其指控,或提供有關事件的進一步資料及解釋及因個案屬瑣屑無聊而被駁回。公署認為,公眾或不太清楚醫委會的投訴處理程序,且從數字上看,絕大部分個案不經研訊難免讓公眾產生疑慮;建議當局提醒醫委會提升投訴個案處理的透明度,令公眾知悉投訴未能跟進或成立的原因,並應促請醫委會充分履行監督秘書處工作的角色,着力檢視該會的投訴處理的整個流程,加強監察個案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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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積志表示,公署提出的21項建議,已全部獲政府當局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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