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虛假文件騙「車手獎」,無業女未能完成社服令改判緩刑。(資料圖片)
一名女子前年訛稱車禍詐騙俗稱「車手獎」的社署交通意外援助,早前承認一項企圖欺詐罪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因身體狀況未能完成,感化官遂向法庭報告情況,案件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時指案件嚴重,若被告成功詐騙社署,可獲得近5萬元援助,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已完成24小時社會服務,最終接納醫療報告內容,應申請改判監禁4個月,緩刑24個月,另擱置社服令。
被告劉昭言(26歲),報稱無業,今自行行事。她早前承認於2024年3月26日至4月19日,向社署人員謊稱所交的交通意外援助申請表格,及9張醫生證明書上的資料屬實,誘使社署向其發放交通意外援助金。
案件編號:ESCC801/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