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員訛稱開店圖騙186萬元抗疫基金,官斥缺德囚4年。(資料圖片)
一名保安員在2020年訛稱擁有19間茶葉店和美甲店申請「防疫抗疫基金」,圖騙取186萬元資助,惟聲稱所開設的17店相片完全相同,且營業額都是用其八達通支付。他早前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案件今日(11日)在區域法院判囚4年。
被告唐康繼(53歲),被控兩項企圖欺詐罪,指他於2020年4月至5月期間,訛稱他在同年1月前,在屯門及尖沙咀分別經營兩間名為「六月茶」的茶葉店,符合防疫抗疫基金的援助資格,意圖騙16萬援助。另一罪指他於同年5至7月,聲稱他在同年4月前已在港九新界經營17間「六月茶」美甲店,圖騙170萬元援助。
法官練錦鴻判刑時指,香港經過社會事件和新冠疫情後,民生和經濟都滿目瘡痍,政府用公帑協助小商戶重新出發,但被告在民生滿目瘡痍之際,以假資料申請資助可謂「趁火打劫」,極為缺德亦分薄社會資源,在法律和道德上都令人齒冷。
腦退化但思考能力與常人無異
練官指,被告在申請資助期間,曾註冊了26個商業登記,並簽署19份租約及製造虛假文件和帳單等,可見他有詳細部署,並非辯方所指「鬼迷心竅和欠冷靜思考」。本案原定2022年開審,雖然有延誤但並非控方之過。儘管被告患有腦退化,但犯案時精神狀態及思考能力同正常人無異,甚至是優於常人。
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
練官形容,本案是精心計劃的大型欺騙行為,有機會令有需要人得不到援助,亦增政府費用增加。法庭須向公眾傳遞清楚訊息,社會和法律不容這種行為,最終以3年和5年作為兩罪的量刑起點,而且被告未有適時認罪,未能獲三分之一扣減,終判囚48個月。
案件編號:DCCC489/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