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灣邨物業辦事處發出通告,提醒住戶切勿向保安員、清潔工人及物業服務辦事處各職員派利是或贈送禮物(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農曆新年保安均會「醒神」向住戶打招呼,居民都會「識做」派發利是,不過原來公營屋苑禁止員工收利是。有網民近日在Facebook貼出由田灣邨物業辦事處發出的通告,內文提醒住戶切勿向保安員、清潔工人及物業服務辦事處各職員派利是或贈送禮物。
田灣邨物業辦事處發出通告,提醒住戶切勿向保安員、清潔工人及物業服務辦事處各職員派利是或贈送禮物(公屋討論區 - 香港facebook群組)
該份由田灣邨物業服務辦事處近日張貼的通告,提醒住戶農曆新年將至,居民在欲出外旅遊或拜年前,請做妥家居防盜措施,並必須將廚房煮食的爐具或電關妥後才離開單位,以免發生火災;另外,通告提醒居民切勿饋贈利是或禮物予屋邨保安員、清潔工人及物業服務辨事處各職員。
另社交平台並亦網傳一私人屋苑管理公司的通告,指已訓令員工切勿主動向住戶索取賞錢,亦不得擺放收集利是的物件。
房屋署去年曾作出說明,稱香港房屋委員會在與所有公共屋邨、商場及資助出售房屋的服務承辦商簽訂的合約中,已清楚列明其員工不得向居民、租戶或店主索取或接受任何形式的利益,當中包括現金及禮物,即使是在節日也不例外。承辦商需於節日前張貼通告,禁止其員工以任何形式從任何人士索取或接受利是。
陸偉雄曾稱:不能一刀切看待 若主動派無問題
對於保安收取利是有否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大律師陸偉雄去年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收取利是有否犯法不能用一刀切看待,需視乎給予利是的目的、金額等因素。他舉例,若進出屋苑時,保安向住客說「恭喜發財」,然後住戶給予保安利是,不認為這行為有違法。相反,若保安貿然主動向住戶索取利是便有問題。
廉政公署去年回覆傳媒指,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私營機構僱員必須獲得僱主許可,才能接受與職務相關的利益。廉署一直鼓勵私營機構為僱員制定清晰的接受利益指引。任職私營機構的保安員和清潔工等僱員,在節日期間接受利益 (例如利是),不論金額多少,均須遵守所屬公司的規定。僱員如有疑問,應主動向僱主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