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畢業證書申請優才計劃,內地女自簽1000元守行為兩年。(資料圖片)
一名內地女子於前年以一張虛假畢業證書申請優才計劃,案件今日(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表示因證據方面的原因,與律政司商討後申請以簽保守行為處理。被告同意案情後,裁判官施祖堯批准她自簽1,000元,守行為兩年,不得干犯入境條例相關罪行。
被告王紅(43歲),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即於2024年12月5日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是由先皇理工大學發出的畢業證書,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案件編號:STCC4044/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