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反修例事件事隔6年半再有人涉案被起訴。一名現年21歲女子從澳洲返港後被捕,涉及2019年9月反修例示威期間,在炮台山管有鐳射筆及噴漆,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罪,周一早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押後至4月21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不得離港。
涉鐳射筆及噴漆 准保釋候訊
21歲被告陳昫菁,報稱任職賭場職員,她被控於2019年9月8日在炮台山電氣道218號至英皇道147號之間一段油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兩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以及保管或控制3罐噴漆,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方指被告於2019年被捕,及後「踢保」並於2021年離港,一直逗留在澳洲,故控方需時確認證人狀況,以索取進一步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一萬元現金保釋,每周須到警署報到兩次、居於報稱地址、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 ESCC599/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