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入稟競爭事務審裁處,指10間建築工程公司,為觀塘安達邨第一期提供裝修服務時,涉嫌合謀定價瓜分市場,違反競爭條例,要求審裁處對相關公司施加罰款。
競委會指,涉及3座、868個單位,於2015至2016年期間的室內裝修工程,涉事的公司達成協議,負責承辦每座指定4層單位的裝修工程,不可以到其他層數招攬生意,其他層數有生意也要轉介給已協議的公司,又協議向4個不同類型的單位提供劃一裝修套餐價。
今次是競爭條例生效後20個月內,競委會向審裁處入稟的第二宗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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