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徐麗泰 (資料圖片)
港足昨晚在旺角大球場友賽巴林,是《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後首場港足比賽,仍有球迷噓國歌。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表示,即使國歌法日後在香港完成立法,估計仍然有個別人士會以身試法,但她希望這些人想一想,為何要這樣做,對香港國際形象和社會有何好處,他們應該想想,自己是否被人利用,如果他們願意反省就最好,不反省是他們的自由。
范徐麗泰認為,未有本地法律前,如果有人繼續噓國歌,警察不會有行動,但他們再噓國歌,有愛國愛港的人會反感,有人會覺得法例愈緊愈好,最終變成對抗性,她個人認為不必要,亦不想看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