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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騙易熱線。(政府圖片)
鐵路警區特遣隊人員本周(6日)下午約1時,在尖沙咀港鐵站內巡邏期間,發現一名17歲姓陳男子企圖以4.5萬元的虛假轉賬紀錄向一名32歲女子購買一個手袋。人員隨即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該名男子。初步調查顯示,被捕人透過網上買賣平台尋找賣家,相約賣家現場交收。被捕人在交收當日向受害人轉帳100元,並訛稱會以相同方法轉賬餘額,其後以空頭支票付款至受害人的戶口,再冒充銀行向受害人發送轉賬成功的手機短訊,製造付款假象。行動中,人員檢獲該名男子的手提電話。案件現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警方正調查被捕人是否與其他同類案件有關。
警方呼籲市民,在網上購物時提高警覺,交收貨物前,應小心核實自己的銀行戶口,是否已收到涉及的款項,以及留意轉帳單據的真偽。賣家應該在確實收到該筆貨款後,才把貨品交給買家,以免墮入騙徒陷阱。如懷疑受騙,請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警方提醒市民,互聯網世界並不是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