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中四男學生在兩個月內7度假扮銀行職員透過致電推銷低息貸款,其後更疑製作律師樓協議書,誘使他人支付貸款保證金,涉案金額逾24萬元。男生被控7項串謀詐騙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承認全部控罪。
柙至9月27日判刑
裁判官彭亮廷認為涉案金額較高、共有7項控罪,表示拘禁式刑罰在所難免,但因被告犯案時僅16歲,遂為其索取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報告,並於9月27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看管。
案情指,被告黃澤曦於2022年2月某日至4月1日之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串謀其他不知名人士向男子李志鵬、黄子然、陳兆麟、趙柏輝、吳可、李鎮汶及林長勝作出詐騙,虛假地聲稱他們的貸款申請現正由「陳銘傑、何傳經律師事務所」辦理,並分別需要港幣46,064元、35,748元、27,040元、35,448元、27,396元、32,888元、41,298元,從而導致並誘使對方支付該筆款項,或將款項轉帳到一個由YEUNG Man-tai持有的匯豐銀行戶口,或兩個分別由LIN H.S.及HUNG Ling Chung 持有的中國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