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23條立法工作已經展開公眾諮詢。諮詢文件提出,研究延長涉國安案件被捕人士羈留最多48小時的時限。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認為,一旦決定落實延長羈留時限,應該交由司法機關負責批核,包括聽取被扣留人士法律代表的意見,而非由官員決定。
黎棟國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23條立法諮詢文件的用詞相當精準,要求亦很高,如「竊取國家機密」部分,條文列明只有明知相關資料載有國家機密才屬違法,如果不知道就不構成違法。他表示,理解市民擔心觸犯法例,但質疑普通市民會否有機會接觸國家機密,並指不會在街上執拾到高度機密的文件。
黎棟國:國家機密往往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被問到傳媒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免責,黎棟國指出,國家機密往往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現階段需要聆聽及收集意見,再從中取得合適平衡,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表明會再作研究。至於公眾利益是否很難大於國家安全,黎棟國強調,現階段需要聆聽及收集意見,再從中取得合適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