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因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據悉他原定在昨日出獄,但因應《基本法》23條立法後新修訂的《監獄規則》,他不獲減刑,要繼續服刑。贊成通過23條立法的新思維主席、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今(26日)表示,馬俊文突然不獲減刑觀感不好,擔心令市民誤以為「過咗23條就要加監。」
23條立法|湯家驊:馬俊文或可申請司法覆核
狄志遠表示,馬俊文不獲減刑的做法不利社會復和,憂令市民誤以為23條通過後就會,促請政府在不危害國家安全的前題下,可以稍微放寬,勿矯枉過正。
對於懲教署表示馬俊文不獲減刑的決定不設上訴機制,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23條在上周二(19日)通過,到上周六(23日)刊憲實施,期間僅得4日,指馬俊文並無足夠時間應對減刑被拒,若馬俊文認為懲教署署長決定不合理,以及違反程序公義,有機會可以申請司法覆核,並建議懲教署應給予機會重新申述。
特首李家超在行會前就指,按修訂的《監獄規則》,囚犯除非獲懲教署署長信納不會危害國安,否則一般不會獲得減刑,這不論在生效日前或後所判,相關新規則仍然生效。他強調必須要讓所有人都明白,如果有人干犯涉及國家安全的嚴重罪行,正常來說都不會獲得減刑,認為不獲減刑是一般做法,又指做法正是告訴給大家知道,不要嘗試做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