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就基本法23條立法,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今日繼續開會審議條文。有關叛國條文中的「戰爭」字眼,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關注現代戰爭多樣化,包括科技戰、金融戰爭,問及條例會否涵蓋新型戰爭狀態。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條例所指的是實體戰爭,即是「打仗」,由其他法例處理金融、科技等戰爭。
在「披露他人犯叛國罪的規定」中,列明基於法律專業保密權理由的申索、權利或享有權不受影響。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舉例若有人向律師諮詢組織軍隊推翻特區或中國,由於諮詢過程需要保密,律師不向外披露不會犯法。但如有人並非諮詢,而是向一名律師朋友透露即將叛亂,該情況不受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有關律師如果不披露內容就屬犯法。
外國人不受叛國罪涵蓋
叛國罪條文針對中國公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解釋根據中國國籍法,即具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出生在中國領土,所以一般外國人在香港居住滿7年,並非有中國血統的香港居民,不受涵蓋。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盧偉國問及其他司法管轄區就叛國罪的刑罰。署理律政專員蕭敏鏇指,於澳洲、加拿大犯下相關罪行可以判處終身監禁,而在美國和新加坡可以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