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提升本地工業生產力的生產力促進局自身生產力被受質疑,又被發現有違規問題;審計署報告指,每年獲2.23億元公帑資助的生產力局,自2014/15至2017/18年度內,主要表現指標「所接受顧問項目數目」不達標,而且5年內完成的顧問項目,25%未能收回全部成本,招至虧損逾3,000萬元,又有採購人員疑為規避採購規定分拆訂單等管治行政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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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5至2018/19年度間,生產力局承接了4,299個顧問項目,當中1,078個(25%)未能收回成本,虧損3,300萬元,局方無證明文件解釋為何項目收費不遵從收回全部成本原則。而在2014/15至2017/18的4年間,所接受顧問項目未達標,局方在去年7月決定改變定義,始在2018/19年度達標,但亦無文件證明,就改變定義一事,通知理事會或創新科技署,在周年檢討報告中也無披露有關更改的影響。
另外,根據條例,生產力局不得在港以外地方承擔與生產力有關工作,除非全數收回成本;惟審計署發現,局方2014/15年度起5年間,完成的788個香港以外顧問項目中,有308個(39%)未收回成本,不符要求並招致140萬元虧損。
管治行政混亂
生產力局管治及行政亦有潛在問題,審計署揭發局方在今年1月同一日內,向供應商發2張均是購買機械臂的訂單,合共超過50萬元,據規定要招標,局方解釋採購貨品是為2個不同項目購買,審計署認為該局有規避規定的嫌疑。而獲批的酬酢開支有15個申領個案所涉局方人員超過獲邀人數,每宗申領金額375元至4,356元不等,11宗沒有獲批理據,審計署認為,生產力局須確保所有酬酢開支申領均有充分理據支持。
2016/17至2018/19年度生產力局的離港公幹開支由440萬元至960萬元不等;相關人士啓程前需申請,並由上級批准。但審計署根據2018年11月至2019年3月期間提交的73宗公幹申請,有9宗是職員啓程後才獲批,當中兩宗更是在啓程後才交申請。另外,局方提供的培訓課程報讀人數偏低,審計署認為要考慮是否值得開辦等問題。生產力局主席林宣武表示多項建議已實行,其餘亦會盡快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