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警於2016年當懷孕37周時,因妊娠毒血症需即時在伊利沙伯醫院(圖)催生,同日誕下女嬰後卻子宮大量出血,3日後死亡。家屬質疑醫生沒察覺殘留胎盤。死因裁判官何俊堯昨日(22日)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何官說,接納專家證人中大醫學院婦產科助理教授梁德陽的意見,死者當時出現羊水栓塞繼發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問題,並在未予糾正下進行子宮切除手術,引致腹腔大量出血,繼而死亡。而羊水栓塞繼發瀰漫性血管內凝血問題,並非死者直接致死原因,相反她因為病況而接受治療,並在治療時引發死亡,根據相關原則,裁定死者死於不幸。
何官向醫管局及伊院提出5項建議,包括所有產房增設評估凝血功能的定點照護測試設備、設置獨立手術室,並訂下機制,確保醫護遵從產科臨床方案等。
死者葉素欣於2016年10月6日入住伊利沙伯醫院,催生後同晚誕下女嬰,分娩後子宮無法自行收縮,導致流血不止。院方先後為她進行塞止血球及紗布、切除子宮手術等程序,延至10月9日上午去世,終年2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