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助理於高級督察舉行婚禮時,將兩張婚禮照片上載於「連登討論區」,寫上「今日我老死結婚一齊祝福佢」,並連結網上有關該警員之個人資料。律政司指攝影助理違反「起底」禁令及誠信,攝影助理承認民事藐視法庭,今日(18日)交付高等法院處理。律政司指答辯人主動拍照及上載,不接納因一時衝動而違反禁令。法官經考慮後判監2個月,緩刑1年,須支付訟費80,000元。
申請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楊軒桓(27歲)。
官接納答辯人並非有預謀
答辯人代表律師求情指,對事件感到後悔,坦白承認責任,涉案帖文於翌日已被移除,答辯人亦已作補救行動,並向事主夫婦及受影響人士致歉,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代表律師續指,答辯人事前並不知道事主身分,故不存在違反誠信。法官則表示不同意,但接納答辯人並非有預謀。法官考慮陳詞後,判入獄2個月,緩刑1年,須支付訟費8萬元,稍後頒布書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