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檢疫措施
Q:「3+4」檢疫措施是甚麼意思?日子如何計算?
A:「3+4」是指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三天,其後居家醫學監察四天。
抵港日期為「第0天」,經4日3晚酒店檢疫後,「第3天」早上獲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最早上午9時起、一般於中午時分完成酒店檢疫,開始4日居家醫學監察;在「第4天」、「第6天」接受核酸檢測,至「第7天」上午9時獲解除「黃碼」。
酒店強制檢疫
Q:「3+4」檢疫措施新安排哪天起生效?誰為首批旅客受惠?
A:本周五(12日)正式生效;但已在酒店完成最少3晚檢疫的人士,即本月3至8日抵港者,可提早今日至12日期間離開酒店。
Q:政府突減少在酒店檢疫的日數,如在港沒有居所,完成4日3晚酒店檢疫後,可否繼續居住檢疫酒店至原來預訂日數?
A:不可以。檢疫酒店居住安排是按照政府發出的檢疫令;完成酒店檢疫後,不能繼續留在檢疫酒店居住。
Q:已訂7日檢疫酒店房間的旅客,是否需要更改預訂?
A:不需要,旅客可用原有訂房文件繼續辦理登機手續及入境,並在新制度下的第3天,最早上午9時起、一般於中午時分通過所有檢測後提前離開檢疫酒店。
醫學監察
Q:醫學監察在哪地方進行?期間要做甚麼?
A:醫學監察可以在家居或者一般酒店進行。期間要監察體溫及健康狀況;接受「黃碼」的限制,不可以進入涉及不戴口罩或群眾聚集活動的「疫苗通行證」處所;每天快速抗原檢測;定時的核酸檢測。
Q:醫學監察期間,是否只能留在家中或一般酒店內?
A:不是。快測陰性下,可乘搭公共交通工具、返工返學、進入商場、百貨公司及街市。
Q:醫學監察期間,有哪些地方不能進入?有何限制?
A:有主動核查「疫苗通行證」的表列處所,即是食肆、酒吧、酒館、遊戲機中心、浴室、健身中心、遊樂場所、室內公眾娛樂場所、派對房間、美容院等;如及安老院、殘疾人士院舍、學校和指定醫務處所。出外期間,不能夠參與任何除去口罩的活動。
Q:醫學監察期間不能進入的地方有否豁免情況?
A:如到有關場所上班、上學或求診者,可以進入有關地點;訪客、顧客則不能進入。
檢疫過後
Q:完成「3+4」檢疫後,即完成所有程序?
A:不是。仍要自行監察健康三天,第9天要去檢測中心進行核酸檢測,並要每日進行快速抗原檢測直到第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