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寬抵港人士檢疫安排至「3+4」。勞工處今日(10日)表示,來港工作的外傭將於本周五(12日)起同樣以「3+4」模式進行檢疫,即他們須要在指定檢疫酒店強制檢疫3天,其後居家醫學監察4天,並須在醫學監察期間及其後3天的觀察期進行多次檢測,至於抵港外傭在4日醫學監察期間可在僱主家中工作。
醫學監察快測陰性可外出 惟受「黃碼」限制
勞工處續指,外傭在僱主家中工作及醫學監察期間,取得當天快測陰性結果後可以外出,但受「疫苗通行證」「黃碼」限制,不得進入涉及不佩戴口罩或羣組活動的高風險場所,以及其他需要重點保護的處所。然而,外傭可以進行風險較低的日常必需活動,例如乘搭交通工具、進入超級市場及街市等。而外傭在僱主家中接受四晚醫學監察,每天須進行快測,持續檢測陰性者在抵港第七天早上完成醫學監察。
勞工處又指,因應個別家庭狀況,處方已經原則上批准,僱主可安排外傭,在非用作指定檢疫酒店的持牌酒店或賓館,完成4日醫學監察,毋須向勞工處申請。
至於本周五前已在指定檢疫酒店完成最少3晚檢疫的外傭,政府會在確認他們的核酸檢測陰性結果後,陸續安排他們在8月9日至12日有序離開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