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歲男子涉虛報被捕。該名姓黃的男子,昨日(1日)上午報案指,收到一名女友人求助,聲稱被人禁錮在車內。新界南總區重案組接報後,立即接手調查,其後其後迅速於葵青區尋獲該名女子,並確認其安全及沒有禁錮事件發生。
警方經調查後,懷疑有人虛報,當中涉及感情糾紛,同日其後於旺角區拘捕該名男子,被控一項「浪費警力」罪,案件將於本月1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提醒市民,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為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