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歲姓吳本地男子早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成立,今日(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48個月。警方根據有關條例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重三成刑期,最後判監48個月。
2宗電話騙案冒認為其家人
案情顯示,屯門警區在2023年5月8日及16日分別接獲兩名當時年齡為68及84歲的本地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懷疑騙徒來電,對方冒認為其家人,聲稱涉及一宗刑事案件,分別要求報案人將15萬元及5萬元賠償金及保釋金交予一名上門收款男子,報案人其後成功聯絡家人,懷疑受騙遂報警求助。
人員翻查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於2023年5月16日在屯門區以涉嫌「詐騙」拘捕該名男子,他承認經網上找到即日出糧兼職,並收到指示前往受害人家中收取贓款,經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被起訴兩項「串謀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