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個月大的女嬰,前年在家中被發現疑被枕頭及被鋪掩頭窒息致死,其生父經審訊後被一致裁定誤殺罪成立,杜麗冰法官今在高等法院指,本案為一場家庭悲劇,被告獨留女兒在家的行為愚蠢及不負責任,最終判監4年10個月。
法官杜麗冰判刑時指,被告獨留年僅3個月大的女兒在家,令女兒窒息而死並有飢餓及脫水情況,事件對死者父母、祖父母及親友亦是一場悲劇。被告一直疼愛及照顧女兒,不時陪伴女兒覆診,為女兒餵食,與女兒玩耍等,不幸年輕妻子患有輕微產後抑鬱症,在案發前一天凌晨時分獨自離港北上,被告獨自照顧女兒,以及尋妻下落不果,最終在晚上忍無可忍,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獨留女兒在家獨自離家北上,其行為愚蠢及不負責任,但他回港被捕後即承認他需對女兒的死負上責任,其行為不符合其性格,相信女兒的死會成為他人生的陰霾。
法官指,法庭需向育有年幼子女的家長發出阻嚇性訊息,警告家長需負責任照顧子女,不應獨留子女在家,以監禁7年為量刑起點,被告曾表示承認誤殺罪,但律政司不接納而繼續進行謀殺案的審訊,故給予被告三分之一認罪扣減,最終判其監禁4年10個月。
42歲、女嬰生父張應輝兩年前在妻子離港期間,獨留年僅3個月大的女兒在家,妻子回家時發現女兒被枕頭及被鋪掩頭,女兒面色發紫證實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