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男子在2019年反修例風波期間,串謀製造遙控炸彈,計劃放置在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並於2019年底在屯門用土製遙距引爆裝置試爆,但最終失敗當場被捕,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其中32歲被告不認罪,上月在高等法院被陪審團裁定罪成,另外2名年齡32及45歲被告認罪。3人今日(30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刑,其中屬統籌角色的32歲被告關嘉耀被判監12年,其餘2人何健忠及徐天樂分別判監8年4個月及8年7個月。
本案3名被告依次為兼職廚師關嘉耀(32歲)、學校實驗室助理徐天樂(32歲)及電器技工何健忠(45歲)。法官黎婉姫判刑時指,3名被告是經深思熟慮犯案,不接納是一時糊塗犯案,指被告打算將炸彈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可能殃及市民,行為非常邪惡,必須嚴懲,若非警方及時制止,後果不堪設想。3名被告2019年12月在屯門一處石崖試驗引爆裝置時失敗,警方將他們拘捕。
案件編號:HCCC2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