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4日)踏入第38天審訊,控方第二證人趙家賢繼續作供,主控萬德豪展示鄒家成 Facebook《墨落無悔》聲明截圖,以及新西協調協議文件;趙家賢在法官提問下,同意《墨落無悔》與協調會議的共識一致。
趙家賢又解釋,他和區諾軒當時說服首被告戴耀廷,不要求候選人簽署公開協議,是因為不想在《港區國安法》下,有借口讓當局取消參選資格,如果有人未能入閘,就未能反映集中票源的原意。不過,法官指戴耀廷曾指初選不違法,為何又會擔心會被取消資格,趙家賢就指,當時並未頒布《港區國安法》條文,希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趙家賢:戴耀廷表示候選人毋須簽協議 本土抗爭派「超級大意見」
趙家賢指,在2020年6月9日初選記者會前一日,戴耀廷指,有將協議文件的最終版本發送給有關候選人,當時戴耀廷仍在考慮候選人是否需要簽署文件。趙家賢指,文件條文就是協調會議所得的共識,他認為不公開文件和毋須候選人簽署就會有不確定性,不會製造被DQ的藉口。
戴耀廷沒徵求所有人同意,就在記者會宣布候選人毋須簽協議,令本土抗爭派「超級大意見」。他認為,當時派別之間明顯互信度極之不足。
為防參加者入閘被DQ 趙家賢稱說服戴耀廷不簽公開協議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追問戴耀廷曾指初選並不違法,如果眾人真誠相信,何以認為會有風險遭取消資格?趙家賢解釋當時國安法條文尚未出台,過去選舉與是次選舉情況不一,「因為選舉主任會睇有關交報名表同候選人各個方面情況,有啲類近情況可能A入到閘,B入唔到閘,所以我同區諾軒游說戴耀廷為免多啲白紙黑字出咗嚟,畀選舉主任問多咗嘢嘅問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李官追問是否為避免留下痕跡危及「初選」?趙同意指有不確定性於當中,李官追問擔心合法性抑或成功前景?趙指「最主要我同區諾軒都係好實務,睇緊喺『初選』勝選人士可唔可以入閘參與官方選舉。因為我哋做到『初選』畀市民揀到合適人選,但結果未能入閘的話,就未能反映到希望集中票源嘅心意喺當中。」
同意《墨落無悔》聲明與協調共識一致
控方比對鄒家成6月10日簽署的《墨落無悔 堅定抗爭——抗爭派立場聲明》和新界西協調機制協議,趙家賢同意兩者用字意思相近,均含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表明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亦同樣有棄選機制。
控方展示戴其後廣發的信息:「我先向大家致歉,不用簽署協議是我個人的決定。 我不希望由我手上產生一張有可能被政府用來DQ人的名單。在國安法陰影下,每個人被DQ的風險都很高,我不想由我的手去製造藉口給政府去DQ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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