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7日)展開第80天審訊,被告之一、獲准保釋的前深水埗區議員、大律師劉偉聰繼續出庭自辯。劉偉聰直指論壇筆記中準備回應指「法治已死」,然而自己從來不出此言,與自己立場相矛盾,論壇上更曾指「法治係唔會死」,可見準備筆記之人不熟悉自己,他也不會視自己為抗爭派。
劉透露自己從不用WhatsApp,法官質疑既然初選群組訊息是經WhatsApp發佈,為何他不下載程式,又說其說法是個好用的開脫辯解。
稱只從助理得知初選共識 如會用電子及實體選票
劉偉聰憶述獲助手提醒要遞交初選提名表格,閱畢全部條款後便簽署作實,惟不記得具體何時簽署,只知根據2020年6月18日簽署日期相信在此之前。劉偉聰解釋「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中,根據助手查詢民主動力所得,「共識」即九龍西4席目標議席、初選後定奪出選名單數目、電子實體票並用以及需協助物色票站,劉偉聰認為物色票站一事略為奇怪,惟滿意上述回應,強調全不知悉有何綑綁當選人行為的內容。劉偉聰再指當時首次聽聞「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以為是初選的正式名稱,至於目標則一直理解為以初選選出最具競爭力的參選人,配合策略投票,增加立法會過半機會。
劉:當時流行「鬥黃」自己在大眾眼中不算「好黃」
法官陳慶偉指戴耀廷於協調會議中,主要談及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案,問及劉偉聰當時可有跟進。劉偉聰否認指,從不認為會上提及綑綁當選人行為,故非自己關注之一,認為與陳慶偉理解有異。陳慶偉追問4點共識中僅目標議席為關鍵項目,當時各區經歷如此多風波後也只得1項共識,不覺得奇怪嗎?劉偉聰反駁指當時自己對其他地區事情一概不知,所以從來不覺得奇怪。法官陳仲衡又問到劉偉聰當時知否九龍西有多少次協調會議,有否向組織者查問,或向他人查問會議共識?劉偉聰再反駁當時自己根本不知道之後再有協調會議,全不知情,故沒有理由查問他人有何共識。
劉偉聰坦言,雖曾細讀初選對手單張,惟並不視之為敵人,不會刻意部署如何於論壇上攻擊對方。陳慶偉問到其是否不在乎贏出初選,劉偉聰務實分析,當時認為張崑陽會成為大贏家,其次為岑子杰及毛孟靜,最後一席將會落入地區工作非常努力的何啟明手中,自己頂多爭奪第4席,因為當時流行「鬥黃」,而自己於大眾眼中並不算「好黃」,勝算不大,結果一如所料排行第5。
收到警方文件才知筆記內有寫法治已死
此外,在劉的區議員辦公室搜出一份聲稱為選舉論壇準備的筆記。筆記包括會對各出席的參選人的問題,包括問黃碧雲為何不簽初選立場確認書。劉稱該筆記非由他製作,當時沒有使用它。法官李運騰指,劉在論壇中曾稱「法治係唔會死」,筆記中卻有「法治已死」,劉強調他不會稱「法治已死」,又多番強調和筆記無關,不知由何人製作,他亦是收到警方文件,才得知該份筆記。
47人初選案報道一覽
第一日、第二日、第三日、第四日、第五日、第六日、第七日、第八日、第九日、第十日、第十一日、第十二日、第十三日、第十四日、第十五日、第十六日、第十七日、第十八日、第十九日、第二十日、第二十一日、第二十二日、第二十三日、第二十四日、第二十五日、第二十六日、第二十七日、第二十八日、第二十九日、第三十日、第三十一日、第三十二日、第三十三日、第三十四日、第三十五日、第三十六日、第三十七日、第三十八日、第三十九日、第四十日、第四十一日、第四十二日、第四十三日、第四十四日、第四十五日、第四十六日、第四十七日、第四十八日、第四十九日、第五十日、第五十一日、第五十二日、第五十三日、第五十四日、第五十五日;第五十六日、第五十七日、第五十八日、第五十九日、第六十日、第六十一日、第六十二日、第六十三日、第六十四日、第六十五日、第六十六日、第六十七日、第六十八日、第六十九日、第七十日、第七十一日、第七十二日、第七十三日、第七十四日、第七十五日、第七十六日、第七十七日、第七十八日、第七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