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24日)踏入第49日審訊,已認罪的控方證人趙家賢繼續作供。趙家賢表示,上周供稱看畢助手的筆記後,回想起被告陳志全有出席新東協調會議。辯方則指出,陳當晚在主持直播節目,沒出席會議。趙今改稱,經多次回想後想起陳的助理蘇浩,於會上曾提及陳須做直播節目而未能出席會議,趙供稱因當時蘇旁邊有人「形態好似陳志全」,同意助手認錯人,以致紀錄有誤。
趙:陳志全代表有提及陳要做直播不能出席
趙家賢作供時,主動向代表被告陳志全的代表大律師馬維騉澄清,陳並沒有出席新東的首次協調會議。趙解釋他在會議中聽到人力的代表發言,指陳要做網台直播,未能出席會議,向各人致歉。趙說因他當日早走,未知悉陳有否之後到達,翌日他讀畢助手黎敬輝筆記後,問及黎陳有否在自己早走後到場,黎稱「陳志全咪一開始坐喺蘇浩隔離囉」。趙今指,當時蘇旁邊有位男士的形態很似陳,因應蘇及黎的說法,今確認陳不在場,並同意是黎認錯人,才紀錄了陳在場。
趙確認2020年到翌年被捕前,均沒有與陳志全談話,亦沒有經電話交流或私人發訊,並確認不見陳志全提交的提名表格有附上任何選舉政綱。趙另指有5、6人包括自己、黎及數名兼職員工,有權管理民動及趙2個個人Facebook 帳戶,自己有時公事太忙,未能逐一檢視內容。
民動曾轉貼朱凱廸的帖文 趙:誤以為朱凱廸在媒體刊登文章
馬維騉提及2020年3月27日民動Facebook 分享了《香港01》一則新聞《譚耀宗:倘泛民議會過半觸發憲政危機中央勢出手 》,趙解釋譚耀宗為建制派具份量人士,可解讀中央政策訊息,惟分享帖文時誤以為朱凱廸撰寫上文綜合初選記者會,初選記者會被排除在外的民動為顯得有份參與初選,遂分享上文。馬維騉指即使建制派具份量人士指出泛民議會過半或觸發憲政危機,法官李運騰問及當時可有人提及初選不合法時,趙指「冇乜印象」。
馬維騉引述趙今年1月10日第二份無損權益口供中指「不論寫『積極運用』或是『會運用』都無損共同綱領嘅內容,唔同用字只係想留番討論空間俾參選人自行決定,同埋唔清楚寫成『必定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去否決財政預算案』就可以規避責任」。趙解釋提名表格共識條款寫得猶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九二共識」,以讓不同人士「按佢哋需要去交代」。法官陳仲衡追問不論用字都無損共同綱領的內容,趙確認。馬維騉問戴不使用「必定運用」字眼是否慎重選擇,趙解釋「唔好寫到死喺白紙黑字嘅嘢,到候選人參選嗰陣冇枝節麻煩產生」。馬維騉再問「會運用」、「會積極運用」是否不相等於「必定運用」,趙指從一般常理解讀,「有3個唔同程度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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