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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在記者會上談及社會關注的新屋嶺拘留中心問題,指新屋嶺一般用作處理非法入境用途,但警方自6月開始一共使用4次新屋嶺作臨時扣留中心,包括8月5日至7日、8月11日至13日、8月25至26日,以及9月1日至2日,原因是要處理大批被捕人士。謝振中強調,警方9月2日起已沒有再用新屋嶺作臨時扣留中心,又指無人在新屋嶺羈留期間遭受警員性侵,強調因新屋嶺地處偏僻,令處理時間較長,因而引起被捕者及律師對新屋嶺有誤解。
謝振中又強調,針對新屋嶺的指控有很多,但全部都是無根據、不真實和混淆視聽,指停用新屋嶺的羈留所與所謂性侵無關,而是公眾對新屋嶺作出大量揣測,以及設施偏遠可能帶來不便。而投訴警察課共收到兩宗關於新屋嶺的投訴,全部與性侵無關,他重申新屋嶺拘留中心的整體保安和私隱保障都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