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前警員涉於在調查偷竊案時,並訛稱涉案女車主拒絕錄取口供,令案件無法追查。涉案警員早前被裁定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成,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半年。裁判官判刑時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對本港司法有潛在影響,打擊市民對警隊的信任,被告准保釋等候上訴。
控罪指,被告温志煒(50歲)否認1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26日至6月4日期間,身為警務人員而作出不當行為,即虛假地在1宗案件的警察檔案調查報告、以及兩項紀錄中,指陳詩媚曾通知警方,她不會就1宗指稱的店舖盜竊案提供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