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委員會去年共接獲243宗關於集運服務的投訴,當中主要涉及運費計算不清晰、濫收附加費用、送遞延誤、貨品在運送途中損壞或遺失等。而且,一旦發生爭議,網店、網購平台、運輸與集運公司的責任難以釐清,索償過程既耗時也困難重重,消費者更可能要獨力承擔損失。
集運公司的收費一般以貨品實際重量或體積重量計算,不少集運公司對托運貨品設有重量及尺寸限制,由於集運一般牽涉多個倉庫和多程運輸,當中可能出現失誤的機會也會相應增加,消費者因此難以判斷責任誰屬,作出追討。
其中一個個案,投訴人委託A集運公司從內地托運貨品來港,按網上指示輸入資料,並支付運費173.7元。翌日,A公司職員來電,指貨品長度超出標準3cm,要求投訴人支付附加費200元,否則貨品將退回賣方,並要收取退件手續費。投訴人不滿付款時沒有列明附加費,更質疑A公司指體積過大的說法含糊,職員解釋貨品經由系統處理,只按公司指示收取費用。投訴人為急於取貨,無奈付款。
及後,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認為A公司的收費欠清晰亦不合理,要求協助退回附加收費。接獲貨品後,投訴人自行量度包裝尺寸,發現根本沒有超出體積標準,於是將有關照片傳送予A公司,並告知對方已向消委會投訴。A公司隨即回覆會安排於兩天內退還附加費,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敦促業界積極改善業內服務質素,提高資訊透明度,包括包裝尺寸的限制、附加收費的計算方法、送貨延誤及貨品損壞的賠償條款等,因為集運服務涉及多方的交收流程,集運公司更應採取必要措施,減低出錯的機會,以保障消費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