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上周五在深水埗一間零售商,檢取一款懷疑不安全激光筆,違反《消費品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消費品安全規例》。
海關人員於今年3月進行試購,從一間零售店鋪購買一款激光筆進行安全測試,並勒令該零售店鋪將該款共13枝沒有標示雙語警告或警誡的激光筆儲存於指定的地方。測試結果顯示該款激光筆沒有裝配相關安全標準所規定的安全控制裝置。該款激光筆亦只附有英文使用警告。
海關遂於上周五採取行動,在該零售商檢取該13枝懷疑不安全激光筆,並向有關零售商發出禁制通知書,禁止他們繼續出售有關的激光筆。調查仍在進行中。海關提醒市民,由於該類激光筆所發出的光束有機會損害眼睛和皮膚,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讓激光筆照射出的光點射向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