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12金鐘衝突,右眼受傷的前通識科教師楊子俊,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被判監禁9個月。辯方呈上約50封求情信,讚揚被告有良好品格。裁判官形容案件程度嚴重,又稱對被告在事件中受傷感到遺憾,但並非求情理由。
案情指,報稱出版人的32歲被告楊子俊,被控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夏慤道與添華道交界、政府總部外,以及在夏慤道、添華道及紅棉路交界、解放軍駐港部隊大廈外,連同其他人參與非法集結。楊子俊昨承認兩項非法集結罪。他到庭時表明,已有心理準備要被還柙,將會失去一段時間的自由,形容心情沉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