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內地網民在小紅書分享,自己與友人在西貢塔門島露營,以及展示自製燒烤爐。(小紅書)
近日有內地網民在小紅書分享,自己與友人在西貢塔門島露營,以及展示自製燒烤爐,炮製「潮汕烤魷魚」等。引起網民關注,並提醒在香港非指定地點生火或燒烤,或已違反相關法例。
事主在小紅書以《沒有野豬的塔門島露營》為題,片段所見,一行人在草地上搭營後,準備燒烤,燒烤爐以石頭及鐵絲網搭建,並燃點木塊生火燒烤,亦自備燃氣罐及露營爐具。影片亦能所見,片中字幕寫著「早上的日出好美」,可見事主煮即食麵作早餐。
不過,網友提醒,在本港郊野公園受《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限制生火或用火。根據《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一般只可在指定燒烤場,或指定露營地點使用火源,其他地方禁止攜帶火種或用火器具,如煮食爐、燈籠等器具。違例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一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