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家樂護老院1名82歲老翁,去年點燃自己的床,然後把燃燒的報紙扔到院友的床上,令對方腿部燒傷,老翁再拳打另一名求救的院友。老翁承認企圖謀殺、縱火,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0年。
法官判刑指,企圖謀殺和縱火都屬嚴重罪行,被告林昭溜雖然是老人,但仍然對社會構成威脅。法官考慮案件並非有預謀,加上被告認罪扣減刑期,最終判監10年。
傷者左腿2度燒傷
被告承認的案情指,73歲歐姓事主經常無緣無故地大喊大叫,被告在去年1月10日,突然燒毀自己和附近1張無人使用的睡床,隨後將燃燒過的報紙扔到歐姓事主的床上。歐的左腿2度燒傷,留醫2日後出院。另外,78歲陳姓事主大喊救火,被林昭溜拳打臉部。
被告在39歲時曾欲殺害妻子,卻錯手殺死年幼兒子,謀殺罪成被判囚20多年。出獄後曾因偷竊、賭博等罪長期進出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