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PEX事件經過多日發酵仍未落幕,警方早前要求本港大型電訊商,封鎖JPEX網站及應用程式。警方今日(22日)表示,根據調查資料所得,有理由相信名為「JPEX」的虛擬資產交易平台是一個騙局。有見及此,警方已經透過通訊局通知電訊持牌人,對有關網站按有關法例基礎進行審視,持牌人須防止有關網站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目的為防止任何人進一步墮入騙局及蒙受損失。警方指,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持牌人須防止網站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訊息
警方指,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2(c)條、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12.1(c)條,以及《電訊條例》(第106章)第8(1)(aa)條要約提供電訊服務類別牌照條件第15.1(c)條,通訊局可發出業務守則,就保障和促進消費者在電訊產品及服務方面的利益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
同時,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2(e)條和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12.1(d)條,通訊局可發出業務守則,就正確、有效率及可靠的電訊操作向持牌人提供實務指引。而根據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53條或服務營辦商牌照特別條件第29條,持牌人須防止傳送或傳遞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電話或訊息或暫停被利用作詐騙用途的服務。此外,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6D(1)條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特別條件第1.1條,持牌人須遵守通訊局為了就《電訊條例》的任何條文及綜合傳送者牌照的任何牌照條件提供實務指導而發出的指引或業務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