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6更新】新增積金局表示全力協助警方調查
一名36歲男子企圖提早領取約7.5萬元強積金,懷疑使用虛假文書訛稱永久離開香港,遭警方拘捕。
警:案件仍在調查或拘捕更多人
警方今日(18日)交代案情指,今年5月接獲強積金公司報案,指發現有強積金成員懷疑使用虛假的「基於永久性地離開香港的理由而申索累算權益的法定聲明」,以申請提早提取共超過100萬元的強積金。
觀塘警區重案組接手調查後,昨日(17日)於青衣拘捕一名36歲姓何本地男子,涉嫌「行使虛假文書」以提早領取約7.5萬元強積金。調查亦發現,有不法分子向被捕人聲稱可以協助被捕人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並在成功申請後抽取約2.7萬元佣金。警方說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73條,行使虛假文書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積金局:正全力協助警方調查
積金局回應指,極度關注有不法之徒教唆強積金計劃成員作出虛假聲明,非法提取強積金,局方正全力協助警方的調查工作,重申任何人士如向積金局或受託人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陳述,屬刑事罪行,可被檢控,計劃成員切勿 以身試法。積金局稱與相關執法部門一直保持緊密聯繫,並設立通報機制,一旦發現可疑個案,會即時跟進,以打擊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