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早前流傳兩段影片,顯示一名男子在去年8月14日上午約11時,在港鐵南昌站一扶手梯台多次做出危險動作,包括進行極限運動、奔跑及沿扶手石壆滑下等,並以手提電話拍下短片。該名31歲姓關男子今日(11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第556B章《香港鐵路附例》,被判罰款3,000元。
經過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鐵路警區特遣隊人員成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以涉嫌違反港鐵附例對他作出調查。警方歡迎法庭裁決,並同時提醒市民,於進行任何活動時候亦必須遵守法例,特別在人多擠迫的地方或者使用公共交通工具時,亦須顧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