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9歲休班男警涉嫌去年10月15日凌晨,在屯門安定邨巴士站與兩對情侶發生爭執和互毆,其中男警與2名男子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他們均否認控罪,今日(27日)於屯門裁判法院續審。暫委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庭上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8月25日裁決。據了解,涉事休班男警隸屬新界南總區交通部,現已停職。
控罪指,被告何東森(25歲),報稱文員;何力桓(19歲),報稱文員;以及利茂生(29歲),報稱警員。首2名被告涉嫌在2022年10月15日,在屯門鄉事會路安定邨近安定邨巴士站路邊(往兆麟苑方向)襲擊另一被告利茂生,而利茂生就被控於同日同地襲擊何力桓。
在庭上,控方傳召當日拘捕何力桓的警員作供,指何力桓承認當時在巴士站對出與何東森進餐,見到有人在他旁邊嘔吐後大怒,遂襲擊嘔吐者,該名嘔吐者跑回乘坐的的士,自己过追上的士追打該人;另一名警員就指利茂生當時身體受傷。